永安林业: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知的公告

2023-08-27 17:05:19证券之星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3-07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获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并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

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081

号),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

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19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

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

九条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进

一步落实,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部分相关手续推进尚需一定时间,

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公司于 8 月 25 日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回复,中止时限不

超过 3 个月。

  本次申请中止审核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

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在相关事项完成后

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申请尚需通过深交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获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所需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交所

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企业

9月比亚迪新能源车销量增长151.2% 今年总销量或达150万辆
2022-10-10
详细行程
全面取消落户限制!30个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超300万
2022-03-21
详细行程
2022互联网岳麓峰会因防控原因延期召开
2022-03-21
详细行程